一、接收订单:待抵押车辆过户后,业务员应立即将客户所有资料(包括合同资料、车辆资料、客户提供的证明资料等)寄回或送回长沙汽车抵押公司销售行政处,销售行政应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并报送银行进行盖章处理,待银行盖章后,资料齐全的移交给抵押经办人,双方签订《资料交接表》,抵押经办人由此开始正式接单,对于资料不全的,抵押经办人员可不予接收。
二、资料整理:抵押经办人需在移交资料中筛选以下材料备用;1.客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汽车抵押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车辆过户后登记证书原件;4.客户签字的委托授权书;5.银行盖章的委托授权书;6.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7.客户签字、银行盖章的抵押合同。
三、客户预约:1.对与已经预留了客户身份证原件的客户无需预约,可由长沙汽车抵押经办人带齐抵押资料直接前往车管所办理抵押业务;2.客户没有预留身份资料的,需由业务员自行预约客户或业务员自行办理抵押,抵押经办人不负责预约工作。
四、抵押办理:1.抵押经办人应在抵押前检查抵押材料的完整性;2.抵押经办人应统计每日抵押份数,合理安排抵押时间;3.抵押后的客户登记证书应最迟次日交由材料归档人员进行归档。
五、抵押后材料交接:1. 抵押后的剩余客户所有资料应第一时间移交至材料归档人员,并填写《材料交接表》;2.对于预留身份证的客户,应将客户身份证已邮寄的方式返还客户;3.抵押经办人应做好长沙汽车抵押价格计算分析,提高抵押效率,及时反馈抵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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